14 August, 2010

重作馮婦

重作馮婦
作者 細拉蔡佩芬

「重作馮婦」意思是重操舊業。不過典故的主人翁馮婦不是女的,而是一名勇士,名叫馮婦。他擅打老虎,後來決定棄武,不再打虎,多做善事。一日許多人在野地追老虎,但老虎頑強抵抗,沒人敢靠近。恰遇馮媽經過,馮婦卷起袖子,打死了老虎。

我的朋友麥可不是打虎英雄馮婦;卻是一位基督精兵。

這是一年多前的事,但當時的景象仍歷歷在目。

主日敬拜結束報告的時間,麥可輕輕摟著拉娜的肩膀走向台前,兩個剛進入青少年的孩子跟在他們後面,走到台前。他低頭深深看了拉娜一眼,拉娜伸出手回抱麥可,而他們的另一隻手各自摟著一個孩子。真是一幅很美的全家福!不知情的人絕對猜不出拉娜是繼母。

看著他們慎重的表情,似乎有大事要宣布。

麥可清了清喉嚨,兩眼巡視大家說:「我們有一件事要向你們-我們的家人-宣布。我決定回部隊去。事實上,我已經通過所有必須的檢測,已經算是現役軍人了。」

這是大消息,出乎我們的意料。

頓時,我心頭湧出一萬個問題。他不是已經退役快二年了嗎?他不是好好的,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嗎?他會被調到阿富汗嗎?從前年起,加拿大在阿富汗的軍人傷亡率大幅升高。這種時候,怎麼會有人往火坑裡跳?萬一他被調到阿富汗怎麼辦?加拿大又不是戰到缺兵,他怎麼會趕在這種時候回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