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教會在如是文化情境下該如何回應?恐怕最首要、最根本的是教會能具體付出委身行動,確實接納生命是神賞賜的禮物。
William H. Willimon就講過一個故事,提到有一群牧者聚集討論墮胎的道德性問題。有位牧者爭辯著論說墮胎在某些情況下有其正當性,因為叫個年青少女親自扶養孩子根本不太可能。這時有位牧養一間有著許多非裔美籍信徒的黑人牧師,對此論調很不以為然。他說:
「我們教會就有這種女孩子。上個月我們有個十四歲的少女剛產下嬰兒,下星期天我們將要為孩子施洗。」只有教會活出這種委身服務的生活,才有可能在反對墮胎的見證上叫國家、人民信服。在此我們看見福音如何具體地在教會團體當中彰顯,聖經中三個焦點意像如何在我們「解讀」他們的行動中活化出來。
有個牧師問說:「你真以為這個女孩能扶養得起這麼小的嬰孩嗎?」
「當然沒辦法,」黑人牧師回答著說:「十四歲的人怎麼可能養育孩子。其實就是三十歲的人也不一定能辦得到。因為單靠一個人來扶育孩童,根本就是困難無比。」 「那麼你們怎麼辦呢?」大家齊聲問道。
「我們為孩子施洗,以致讓大家可以一起來扶養他們。就這個十四歲的女孩的情況來說,我們把孩子交給一對比較有時間、有歷練智慧的退休夫婦,並且連同母親一起讓他們來照管。這就是我們所用的方法。」
群體:會眾為懷孕少女挑起責任。
十架:少女忍受羞辱,擔當懷孕中的難處,以及那對退休夫妻為了無助孩童犧牲本來退休時能享有的平靜與自由。
新造:受洗的承諾代表了世上毀壞的力量已被破除,孩子能接受神的恩惠,擁有對未來的盼望。而這小小世界的縮影,正是新約倫理的寫照。
每當屬神的子民順服神的話語而活時,我們便會一再發現,聖經故事與我們當中活生生的實踐之間,著實有著充滿恩典同源於一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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